依据贵州招生考试院的公告,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免考、学分互认课程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1、办理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十日(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址贵州师范学院综合楼6楼611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3、免考办理需要(一)免考证明材料根据贵州招生考试院文件《贵州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推行细节》(附件1)需要提交。对于非自考文凭免自学考试有关科目,除提供原学历毕业证外,还需提供原学历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有关科目成绩证明并盖章。以上需要如有变更,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最新需要实行。
(二)符合免考办理需要的衔接学校考生,将材料统一提交至所在衔接学校,申请办理免考。(三)我校直属社会考生(准考证号28或0005开头的),若符合免考办理需要,请携带有关材料前往贵州师范学院自考部,进行现场申请办理。
4、学分互认办理需要(一)学分互认材料根据《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考学分互认策略》(附件2)提交。
(二)衔接院校填写《2025年上半年学分互认成绩上报表》,统一提交学分互认成绩(附件3)。5、怎么收费
依据《贵州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招生考试院各类考试招生收费分配方法>的公告》(黔招考院[2020]2号)的文件需要,参加学分互认和免考的每名考生需缴纳15元/科免考课程审定费。联系电话:0851-85816532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1:贵州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推行细节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考学分互认工作推行策略.doc
附件3:2025年上半年学分互认成绩上报表.xls附件4:关于申请免考《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说明.docx贵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