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及其治理

点击数:713 | 发布时间:2025-01-31 | 来源:www.jiankexinxi.com

    摘要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包含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会计信息生产者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肯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肯定时期的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职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原因,构成了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上述两方面一同用途,才会致使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因而治理不真实会计信息,既需要努力消除和改变易于致使其产生的内部动因和外部环境,也需要多种治理手段的综合运用。
    关键字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机理治理手段中图分类号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中国会计法》,为国内21世纪促进经济进步的会计工作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新《会计法》同原《会计法》比较,进一步突出了《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针对现实日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的实质状况,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列为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并拟定了相应的条约,以期遏制会计信息紧急失真的局面。因为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哪些用途日益要紧,国内颁布的新《会计法》是不是能切中会计信息失真的要害,并进行切实有效的治理,遭到大家的常见关注。本文试图从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出发,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渠道和方法。

    1、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以往大家谈论会计信息失真,总是只关注册会计师计职员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主观故意性,如此就比较容易把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归结为个别会计职员自己的道德修养或思想品质问题,在此认识基础上所拟定的治理办法如隔靴搔痒,难于切中要害,也就没办法达到理想的成效。表面看来,多数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都具备主观故意性,但假如不搞了解会计职员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主观动因,也就非常难正确评价不真实会计信息的性质,没办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提升会计信息水平。因此,探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方法,应第一从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入手。

    通常来讲,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包含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内在动因是其主观基础,外部环境是其客观条件,只有这两方面一同发挥用途,才会致使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

    会计信息生产者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肯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

    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含企业利益,也包含企业负责人、会计职员及其他有关职员的个人利益;既包含直接利益,也包含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处在第一的是企业利益。企业通过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赖,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降低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第二,是个人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职员,通过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赖,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职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水平的影响也发挥着要紧用途,一方面,他们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防止因违及法规而影响自己的利益,其次,他们需要同意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需要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的是直接利益,即有关职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所获得有哪些好处,如通过虚计收益骗取奖励等;也有的是间接利益,如企业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有哪些好处,会计职员为讨好企业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虽然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极为复杂,但正是这类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并不是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由于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备尤为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大家都知道,经济越进步,会计越要紧。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逐步成为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与政府部门改变营运管理、评价财务情况、作出投资决策的要紧依据。所以,为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管理者也需要生产真实会计信息。这就足以说明,在实质工作中,为何有些企业会设置真伪两套帐,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上去矛盾的做法中,大家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假如不拟定好的制约机制,限制和杜绝企业通过会计信息去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曾有报道反映某企业居然设置了七套不一样的帐簿,以分别应对各部门的检查,这一典型事例将借助会计信息非法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点。

    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职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职员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捷

    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备客观的一面,但也不可以完全脱离会计职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办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职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假如会计职员不可以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职员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中,有很多是在折旧的计算、成本的摊销、各项筹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办法舞弊导致的。如此形成的不真实会计信息总是很隐蔽。

    会计信息生产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国内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职员。现实日常除去部分小企业使用代理记帐外,多数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职员,如此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企业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职员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提供了便捷条件。假如企业负责人主观上想通过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获得相应的利益,就能充分借助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这也是不真实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缘由。

    2、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原因,但有了内部动因,并不意味着必然会产生不真实会计信息,而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还有赖于肯定的外部条件。总结起来,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主要包含: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职员平均业务、道德水平等原因。

    法律环境的缺点是不真实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重点原因

    通常来讲,要想通过法律方法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确不真实会计信息的非法性。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在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肯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状况。第一,是受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制约。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有其自己的工作规律。会计法规的拟定应符合会计工作客观规律的需要,特别是关于会计信息水平的规定,需要符合会计科学的一般规律。假如会计法规缺少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实行,会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留有空间。第二,是受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制约。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信息水平方面的断定办法和断定标准要有好的可操作性,只有如此,才便于执法部门对不真实会计信息认定和管理。这就需要拟定会计法规不只要有原则需要,还要拟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手段和方法,为会计法规的贯彻实行奠定好的基础。假如会计法规模棱两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实行就会大优惠扣,不真实会计信息就会乘虚而入。第三,是受大家的法律意识制约。肯定时期大家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大家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状况。假如大家能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第四,是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实行状况制约。对会计法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处罚的实行状况是影响会计信息水平的重点。大家虽然拟定了各种有关的会计法规,但假如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处罚不力,或疏于对会计法规违法行为的检查,客观上就会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放纵,致使不真实会计信息的日益泛滥。

    政治经济环境中的问题也是促进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要紧条件

    国内目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经济管理工作还需要依赖各种行政方法。假如行政管理部门不可以非常不错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放纵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温床。譬如,国内的个别区域或部门,因为某些领导功利思想紧急,为了突源于己的“政绩”,明确需要所属企业需要上报夸大的工作营业额,迫使企业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也有的管理部门紧急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愈加紧急;也有些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紧急,会计工作没办法发挥其应有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自然不可防止;没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假如社会上的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紧急,不真实会计信息泛滥成灾也就不足为怪了。若从反腐倡廉角度来讲,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与腐败现象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假如不根除腐败现象,不真实会计信息也就很难彻底治理。

    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职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会计职员是不真实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假如会计职员拥有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可以自觉抵制源于各方面的魅惑和重压,拒绝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可以完全依靠会计职员道德素质的提升,假如没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与必要的行政方法作后盾,会计职员有哪些用途就非常难发挥。单纯依赖会计职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没办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3、不真实会计信息的治理

    治理不真实会计信息,应依据其形成缘由采取针对性手段

    从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不真实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二是改变能够帮助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消除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就是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日常有哪些用途来看,要做到这一点是很不简单的。现在有些国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允许企业按财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帐项调整,当有关管理部门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时,尽可能不直接使用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门按肯定的需要对企业的帐簿记录进行调整。这种做法等于管理部门成为会计信息的部分生产者,并以此割断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有关职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虽然这种做法并不可以完全防止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但在一定量上减少了不真实会计信息所导致的害处。改变能够帮助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如果加大会计法制建设、提升会计职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类手段并不可以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的抑制用途,减少不真实会计信息导致的损失。

    治理不真实会计信息,应采取过硬的具体手段

    1.加大法制建设。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手段。在会计法规的拟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肯定利益关系的职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拟定相应的手段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如目前试行中的会计职员委派制,就是减少这种影响的尝试。在确认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主要责任者时,应将考虑的重点集中在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身上,从根源上预防有关职员通过不真实会计信息谋取利益。国内原《会计法》因为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会计职员,没找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治理成效并不理想。新《会计法》在这方面则有了非常大改进,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如此就能大大减少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水平的不利影响,并促进其加大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除此之外,在拟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强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用途的重点。因为制造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主要为了获得肯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假如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不真实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没办法发挥会计法规对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处罚用途。以形成恶劣影响的“琼民源”不真实会计信息案为例,虽然所导致的后果极为紧急,但对有关职员的处罚却比其他犯罪活动轻得多,这就更使得会计信息的造假者有恃无恐。笔者觉得,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导致的损失,不只使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用途。

    2.加强执法力度。国内不真实会计信息现象常见存在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国内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其次,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有哪些用途。因为有的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力,导致很多不真实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遭到应有些处罚,从而致使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只有加强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有哪些用途,降低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3.加大对会计职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大对会计职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检查,促进会计职员思想水平不断提升,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升国内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

    4.加大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既然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难于完全离别,为了降低和预防不真实会计信息的产生,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就应将管理工作深入到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有效地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虽然国内现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常见,但多数企业的不真实会计信息仅仅在于骗取投资者、债权人或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信赖,并未给别人导致直接损失,或者损失不明显。大家对这种不真实会计信息缺少足够的警惕,在会计法规中,也常常是规定不能怎么样怎么样,对违反行为缺少相应的处罚手段。在这样的情况下,适合的行政管理方法是很必要的。连云港采取的建帐监管规范和呼和浩特采取的会计帐簿统一管理规范,都是通过行政管理方法降低会计信息失真的有益尝试。

    会计信息失真,不真实会计信息产生,其具体缘由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极为复杂,要治理,就不可以单纯靠一种手段,而需要注意对多种治理手段的综合运用。为此,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并拓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大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水平的好转。总之,不真实会计信息的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只有如此,才能为国内的经济进步创造好的信息环境。

    参考文献[1]陈汉文等.《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水平》.《会计研究》.1999年第5期.
    [2]赵英林.《企业会计委派制质疑》.《山东财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3]葛志兴.《会计信息供应求购水平特点及其矛盾的协调思路》.《财务与会计》.2000年第4期.
    [4]冯淑萍.《加大会计法制建设的要紧手段》.《会计研究》.199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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